早前有新聞報導一名半歲大男嬰交由保姆照顧時不停哭鬧,懷疑遭人虐待搖晃,當保姆被制止時,男嬰已昏迷。保姆抱著男嬰前往求醫時,訛稱男嬰嘔奶暈倒,醫生覺得事件不尋常,因為男嬰送院時頭部受傷,但手腳仍可活動。經搶救之後,醫生證實他頭部受傷且腦出血,情況急轉直下。他其後被轉送到兒童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家人事後趕至病房守候,擔憂不已。
搖晃嬰兒綜合症(Shaken Baby Syndrome - SBS)是因嬰兒受到持續或是間歇性搖晃而對其腦部產生損害,劇烈的來回或前後搖晃,令嬰兒的頸部在短時間內發生急促震動,嬰兒較軟綿的腦組織在堅硬的頭骨內晃動,容易造成頭骨下方的靜脈破裂,引發硬腦膜下血腫或蜘蛛膜下腔出血。此外,眼球玻璃體亦會因急促晃動引致視網膜出血。腦部組織受到撞擊時會出現血管撕裂及腦神經纖維受損,這種損害的後遺症包括頭痛、頭暈、失憶及影響智力,嚴重者更會因腦部有大量微絲血管爆裂而引致腦部大量出血,導致癱瘓,甚至死亡。
搖晃嬰兒綜合(SBS)有一個三聯臨床表徵,包括硬腦膜下血腫(Subdural Hematoma)、視網膜出血(RetinalHemorrhage)和腦水腫(CerebralEdema),大多數情況下,它們是沒有明顯的外部創傷跡象。常見的特性損傷包括視網膜出血、軟組織損傷、長骨的多發性骨折和硬腦膜下血腫(腦出血),這都不能以意外創傷或其他疾病來解釋其病徵,而全部都是搖晃嬰兒綜合症的徵狀。此外,其他比較嚴重的徵狀包括瀰漫性軸索損傷(DiffuseAxonalInjury)、缺氧 (OxygenDeprivation)、腦水腫(BrainSwelling)及高顱內壓引致嬌嫩腦組織損傷。有專家建議搖晃嬰兒綜合症應稱為「非意外頭部受傷」或「非意外引發性腦外傷」,而非「搖晃嬰兒綜合症(SBS)」。
搖晃嬰兒綜合症大部份發生在幼兒兩歲之前,尤其對於六個月以下的幼嬰影響更為嚴重。硬腦膜下血腫或蜘蛛膜下腔出血導致他們嗜睡、急躁不安、癲癇發作、意識受損、嘔吐、食慾不振及呼吸異常等。搖晃嬰兒綜合症往往可能導致幼兒發展遲緩或造成嚴重的腦損傷,造成終身殘疾,甚至可以致命。此外,其亦可能為嬰兒造成不同程度的視力損害,如夜盲症;運動障礙(Motor Impairment),如腦癱(Cerebral Palsy);認知損傷(Cognitive Impairments)等等。嬰兒發生搖晃嬰兒綜合症時須趕快送往醫院,由醫護人員針對其出現的症狀給予適當治療。
除因不當搖晃嬰兒會形成搖晃嬰兒綜合症外,若把嬰孩抱著旋轉或放在肩上、腳上晃動等看似平常的動作,亦可能為嬰幼兒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甚至致命。照顧者除了需要加強對搖晃嬰兒綜合症的認識外,更需要加強學習處理嬰兒哭鬧的方法及了解搖晃嬰兒可能引發的危險,以及出現疑似搖晃嬰兒綜合症時的處理方法等等,以上或可避免搖晃嬰兒綜合症的發生或搖晃嬰兒綜合症所造成的傷害。
潘偉剛 Poon Sir
八十年代畢業於瑪麗醫院後留學北美,並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和醫療行政博士學位,非典型肺炎(SARS)疫潮後曾被借調至新成立的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擅長專業領域有急症災難救援、醫療行政素質管理及感染控制預防。曾獲頒英國第36屆感染控制年會的最佳自由文稿發表大獎。曾任醫院護理總監一職多年,現任私家醫院護理顧問,亦是香港醫護學會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