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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健康主題
如何解決 醫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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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接受中新社訪問,談及醫患糾紛和調解。記者原以為香港以調解解決醫患糾紛比國內普遍,想在香港取經。

 

事實上,早在2005年,香港的私營醫療體制,曾設立病人投訴調解委員會,倡導以調解去處理病人對私家醫生的投訴。可是由於當年調解意識不普及,計劃宣傳不足,效果未如理想。

 

大部分香港市民使用公營醫療服務,每年均接到數千大大小小的投訴。醫管局在公立醫院設立病人聯絡主任一職,職責包括接受投訴。可惜投訴者不大信任本身是醫院僱員的病人聯絡主任,被投訴的員工也有埋怨同事像站在投訴人一邊,再者病人聯絡主任一人或一組在機構組織架構內地位不算高,處理投訴時遇到的問題, 處理投訴後能起到的改善功能不大,這種「多面不是人」的狀況維持多年。

 

直到調解在香港逐漸普遍,不少醫護人員學習調解,原以為可以在醫患糾紛中發揮作用,誰料提供全港公立醫療服務的機構意以:「等待病人入稟索償時才會考慮調解」為由,多番拒絕病人或家屬提出的調解要求。

 

一直以來,醫管局以高效制度化處理醫療服務、病人關係、甚至醫療事故、投訴,公眾看到一連串數字,但是數字背後的人性卻逐漸遺忘、消失。病人家屬對親人入院後「無故」死亡不能釋懷;對醫生冷冷的說:「未見過(你個仔患的)這病會死人」無所適從。當普通市民還在懷緬醫者父母心的文化,醫護人員已因為龐大工作量造成的壓力,透不過氣來。醫患之間的關係日漸緊張,互信日減,如果一方還堅拒在訴訟開展或過程才和病人或家屬面對面調解,相信困擾國內醫護管理及前線人員的「醫鬧」事件不久就在香港流行。

 

希望政策制定者,和管理人員真正明白醫患關係建基於互信,而調解過程正能協助重建信任,令雙方明白和理解對方觀點和需要,和諧的醫護環境才有希望重現。



繆少群Annita Mau


於2005年考取專業調解員資格,現為教育博士研究生。1979年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英文系,其後獲香港大學犯罪學碩士及香港理工大學對外漢語教學碩士。歷任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九廣鐵路公司,醫院管理局傳訊部門主管。曾任廉政公署培訓主任,為中國國家高級企業培訓師(副教授級)。多年來從事公共事務顧問及培訓工作,特別專長於政府、社區及傳媒關係,危機傳訊及管理。